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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继续实施并购策略,于二零零四年第四季,以总代价868,000,000港元分别收购了电力公司及自来水公司约94.4%及91.4%权益。
由于收购事项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底完成,因此本集团仅计入电力公司及自来水公司的一个月业绩,即两家公司的合并营业额约70,000,000港元和股东应占溢利约4,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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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主要在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经营供电服务,亦提供供电设备维修及电力相关技术顾问服务。目前,电力公司的装机输电能力约为250,000千伏安。于二零零四年,全年总销售电量约为1,189,890,000千瓦时,相比二零零三年增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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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来水公司主要从事在开发区供应自来水,亦提供水管安装及维修服务、自来水技术顾问服务、以及经营水管及相关部件的零售及批发。自来水公司的每日最高供水能力约达180,000吨。于二零零四年,自来水总销售量约为29,84,000吨,相比二零零三年上升约20%。
电力公司及自来水公司位于计划面积达33平方公里的开发区,受惠于区内高速经济增长。凭借电力公司及自来水公司已有的生产设施、管理专才及客户基础,本集团相信新收购的公司设施业务将会扩阔本集团主要业务的盈利基础,缔造美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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